2027年產值突破1500億元(含3D打印),浙江省印發工業母機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

各市、縣(市、區)制造業高質量發展(數字經濟發展)領導小組辦公室,省級有關單位:
現將《浙江省工業母機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。
工業母機包括金屬切削機床等減材制造裝備,鑄造、鍛壓、焊接、熱處理及表面處理等等材制造裝備,3D打印等增材制造裝備。為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,提升浙江省工業母機產業鏈供應鏈競爭力,進一步增強工業基礎制造能力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深入落實工業母機產業發展國家戰略,對標國際先進水平,以大規模設備更新為牽引,以鞏固經濟型工業母機優勢、搶占主戰型工業母機市場、突破高檔型工業母機壁壘為主攻方向,以全鏈條協同創新為驅動,著力增強浙產工業母機基礎配套能力、整零協同能力、服務增值能力和優質供給能力,加快先進裝備推廣應用,推動工業母機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,有效提升浙江省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現代化水平,為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提供堅實裝備保障。
到2025年,全省工業母機產業產值突破1200億元,成為全國中高端工業母機產業高地。浙東工業母機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取得積極成效,新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30家,新增首臺(套)產品50項。形成一批具有全國推廣價值的應用場景。到2027年,全省工業母機產業產值突破1500億元,關鍵核心技術和關鍵功能部件配套水平大幅提升,集成應用水平走在全國前列。
二、重點舉措
(一)強化鏈式協同創新
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需求,完善工業母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清單,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項目。(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,按職責分工負責,下同,不再列出)鼓勵通過“揭榜掛帥”等模式開展科技攻關,建立用戶單位、整機及功能部件企業、高校院所結對攻關機制,對承擔企業單個委托研發項目實際到賬總金額300萬元以上(委托方為山區海島縣企業的,放寬至200萬元),且形成重大科技成果的,列入當年重大科技項目。(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教育廳)對認定為國際、國內和省內首臺(套)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。符合條件的工業母機項目納入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計劃重點領域,按規定給予支持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)支持企業建設省級企業技術(研發)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重點實驗室等科創平臺,可適當降低申請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標準。積極參與國家工業母機創新研究院建設,高水平建設浙江省高檔數控機床、激光智能裝備技術創新中心,支持浙江省數控機床產業技術聯盟發展。(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)
(二)做精做強企業主體
建立鏈主企業培育庫,加強動態管理和精準扶持。梯度培育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、“隱形冠軍”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)鼓勵有條件的市縣,對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3%以上且研發費用年增長20%以上的企業,或基礎研究研發費用投入超過1000萬元的工業母機企業,按上年度研發費用或基礎研究研發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獎勵。(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)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、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,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,并可按100%在稅前加計扣除。(責任單位: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稅務局)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,鼓勵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開展產業鏈并購重組。(責任單位:省委金融辦、浙江證監局)面向全球引進一批具有引擎性的優質企業,對外資設立的研發中心,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、消費稅。依托國際產業合作園,支持一批企業進入全球工業母機配套體系。(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)
(三)加快產品提質升級
引導企業對標國外先進產品,開展一批產業鏈供應鏈質量協同攻關項目,完善質量基礎設施“一站式”服務平臺建設,提供計量、標準、認證認可、檢驗檢測、質量提升等一攬子服務。進一步提升整機、功能部件的精度保持性和使用壽命,創建一批省級質量標桿企業。(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經信廳)支持建設工業母機及關鍵功能部件中試平臺,探索開展首臺(套)驗證技術中心平臺建設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)開展“品字標”“浙江制造精品”認定,推進工業母機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。(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經信廳)引導企業對標國際一流標準,全面提升產品質量技術標準,制修訂一批國際、國家、行業和團體標準。加強工業母機標準在“浙江制造”標準中的布局,建立標準綠色通道機制。聚焦工業母機細分領域,組建數控機床等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。(責任單位:省市場監管局)
(四)推動成組連線應用
開展工業母機成套、成線、成規模示范應用,遴選支持一批重點產品、工藝“一條龍”示范企業和項目。對首次解決重點行業典型應用場景并實際落地的示范項目,鼓勵各地給予支持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)開展工業母機領域首臺(套)裝備應用獎勵,符合條件的,按國際、國內和省內類別給予一次性分檔獎勵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、浙江金融監管局)。鼓勵企業由單一裝備制造向提供整體解決方案轉變。編制工業母機等高端裝備供給清單,結合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,加快低效、超期服役老舊工業母機更新退出。支持未來工廠梯次培育項目、中小企業數字化項目采用自主創新的工業母機。(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)地方可對企業購置或者融資租賃的首臺(套)產品按照其總價或者租賃費加計50%計算設備投資額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)對招投標活動、政府采購活動,參與投標企業的首臺(套)產品,自納入《浙江省首臺(套)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》起3年內,視同已具備相應銷售業績,業績分為滿分。(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)
(五)提升產業發展韌性
深入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產業鏈提升工程,加強工業母機供應鏈韌性研判。加強長三角工業母機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,共同推進工業母機產業鏈向自主化、綠色化、數字化發展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、省發展改革委)深化數控機床產業大腦建設,提升產業精準治理能力。鼓勵工業母機企業與相關服務商共同打造裝備互聯生態,釋放數據要素價值。持續開展“十鏈百場萬企”系列對接活動,支持鏈主企業帶動關鍵功能部件企業協同發展。鼓勵對具備條件的機床等機電設備實施再制造,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)支持企業高水平“走出去”參加國際博覽會及技術論壇交流活動。(責任單位:省商務廳)
(六)培育特色產業集群
深化浙東工業母機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,發揮整機企業在技術創新、產業輻射和營銷渠道等方面的優勢,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配套企業集聚發展,培育5—7個數控機床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、協同區。對符合條件的,納入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、協同區財政專項激勵政策支持范圍。培育若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)支持各地招引一批帶動性強的工業母機項目,對用地用能給予保障。對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并批準入庫的工業母機項目,采用獎勵和預支相結合的方式給予用地保障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)對關鍵核心領域初創型工業母機企業和產業化項目,畝均評價可設置一定年限的過渡期,加強激勵引導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)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保障
在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(數字經濟發展)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,強化部門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加強省市縣多級聯動,協同解決工業母機產業鏈發展、項目建設、應用推廣中的問題。充分發揮專家服務團作用,為工業母機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專業咨詢和服務。(各責任單位)
(二)加大政策扶持
強化政策集成,大力支持工業母機優質企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。全面落實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、增值稅加計抵減等稅收優惠政策。(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稅務局、省經信廳)鼓勵省屬企業使用工業母機首臺(套),對符合《關于加強浙江省省屬企業采購管理的指導意見》要求的,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。(責任單位:省國資委、省發展改革委)支持工業母機企業爭取承擔更多國家攻關任務。(責任單位:省經信廳、省科技廳)
(三)加大金融支持
爭取國家工業母機產業投資基金支持,加大省高端裝備產業基金等對工業母機產業鏈重點項目投資力度。(責任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金融控股公司、省經信廳)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、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等政策工具,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。(責任單位:人行浙江省分行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浙江金融監管局)加大對工業母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,鼓勵金融機構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利率優惠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廠商租賃業務,引導金融機構為工業母機出口提供融資和保險支持。(責任單位:人行浙江省分行、浙江金融監管局、省委金融辦)
(四)強化人才支撐
依托各類重點人才工程,加強工業母機領域一流創新人才和團隊引進。實施卓越工程師培養工程,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師。(責任單位:省委人才辦、省經信廳、省人力社保廳、省科技廳)鼓勵省屬高校探索項目制培養方式,融合機械、電氣、測控等多學科聯合培養高技術人才。(責任單位:省教育廳)加強產教融合基地、現代產業學院建設,培育一批工業母機領域的新時代工匠。支持地方將工業母機關鍵技術崗位納入緊缺人才目錄,探索授權工業母機產業領域鏈主企業開展職稱社會化評價。(責任單位: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經信廳、省委人才辦、省人力社保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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